2007年5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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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隆网游软件吃到刑事官司
我省首例网游著作权刑事案两被告人被判刑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巫红梅

  “被告人叶巍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8万元;被告人谢建良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12.74万元。”昨天,我省首例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刑事案(本报4月6日曾作报道)在遂昌县法院宣判。

  无业人员赚起网游的钱
  1981年出生的叶巍是遂昌人,中专文化,没有工作。江西人谢建良大学文化,也没有工作。2005年9月,叶巍和谢建良有了一个共同的发财想法:共同开设“传奇世界”网络游戏的私服。他们商定由叶巍提供开设私服的资金、场所以及负责私服的具体运营,谢建良则提供有关技术支持,经营所得双方对半分。
  就在他们正式商量“创业”之前,叶巍利用化名“王阳”的假身份证在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开设了3个账户的银行卡,而谢建良则从他人那里非法取得了能够架设网络游戏所需的程序,并经过他稍加修改,生成了能够架设“传奇世界”网络游戏的服务器端程序。谢将该软件命名为M5程序。
  两人商定后就开始动手,叶巍在遂昌县架设了两台服务器,又相继从广东一网络公司租来10多台服务器。然后利用谢建良提供的M5程序和“传奇世界”的客户端软件,在互联网上绑定了一个域名,以“永恒大陆传奇世界”网站进行网络游戏的私服运营,并利用先前办理的银行卡接受玩家的汇款。

  利润诱惑重操旧业
  网络游戏“传奇世界”的著作权人是盛趣信息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。2005年11月,该公司发现网络游戏软件被克隆后,向丽水市文化稽查大队投诉。稽查大队经查发现,“永恒大陆传奇世界”网站主服务器在遂昌县境内,于是将此投诉移交到了遂昌县。
  2005年11月25日,当得知遂昌县文化部门在调查“永恒大陆传奇世界”后,叶巍和谢建良将整个私服网站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“闵航”的河南人,叶和谢各分得6万元和4万元。而在转让之前,他们已经从玩家那里获利10.74万元。
  转让之后,叶巍和谢建良没有就此罢手,2006年1月,他们伙同王某和徐某(均另案处理)准备东山再起,继续开设“传奇世界”网络游戏的私服。此后,叶巍利用谢建良提供的程序又开设了名为“沧海传世”、“正林传世”、“明月传世”、“帝王传奇”的网游私服,并转移到松阳县运营。

  一审判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
  遂昌县文化部门经初步调查,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,于是将案件移送遂昌县公安局侦查。2006年2月24日,叶巍在松阳县城被抓获,几天后,谢建良在杭州落网。
  经司法鉴定,“永恒大陆传奇世界”游戏软件与盛趣信息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的“传奇世界”网络游戏软件之间存在部分复制关系。
  案发后,叶巍、谢建良两人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。在审理中,叶、谢两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他们不构成犯罪,认为“私服”在刑法上并未规定为犯罪。
  遂昌县法院一审认为,未经“传奇世界”著作权人盛趣公司的许可,叶巍和谢建良在遂昌架设服务器,并建立网站,利用M5程序和盛大公司的“传奇世界”的客户端软件,私自架设“传奇世界”网络游戏私服,并供网民游戏,这是复制发行“传奇世界”游戏软件的行为,两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  《刑法》第217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